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---有妙招(來自交通部的 Email)
沒啥好爭議!
畢竟大家都是~傻國民~他拖你車..你拆他牌..

不過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,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(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),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,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累的半死...一個月多少錢!


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~~~無照駕駛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~第21條第1項第3款「持小型車駕駛執照、駕駛連結車、大客車、大貨車者處6000~12000元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」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,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,無須與他爭辯,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﹙很容易賓果的)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,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,再拆他車牌。


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,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,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,你還可告他「瀆職罪」﹙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,逃之夭夭)。






法律小常識與您分享...

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,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,

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,除了可以告他「瀆職罪」
還可以直接撥打.......

警政督導電話
(02)2394-3644

警察民眾電話
0800-018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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